財政部版「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方案」
今天公佈,規劃自102年度起,個人股票、
期貨和選擇選交易所得納入課稅,每一申
報戶全年淨賺達新台幣300萬元才要繳稅,
稅率20%。
財政部長劉憶如表示,課稅標的將所有股
票納入,包括上市、上櫃、興櫃股票和未
上市、未上櫃股票;私募基金受益憑證;
和在台交易的期貨及選擇權。劉憶如表示
,有些投資人買股票,又為了避險買期貨
或選擇權。在股票賺錢,在期貨就會虧錢
,所以股票和期貨都納入,對投資人比較
有利。期貨業也一再表達希望納入。
劉憶如指出,未上市、 櫃股票和私募基金
受益憑證原本就是個人最低稅負制 (個人
基本稅額)課稅對象, 未來會納入正軌。
個人證券期貨所得稅採單一稅率20%,分開
計稅,每年5月與其他綜合所得稅合併申報
。但每一申報戶扣除額為300萬元,也就是
全年淨賺達300萬元才要申報。申報個人證
券期貨所得時可列報必要費用 並可盈虧
互抵。包括證券交易稅、 手續費及其他相
關費用皆可列為費用。 交易損失可在當年
度交易所得中扣除 , 扣除不足者,還可
保留在以後3年度扣除。所得計算方式為,
賣出金額減掉原始取得成本、 必要費用和
扣除額。劉憶如舉例, 若102年在證券期
貨淨賺400萬元, 報稅時先減去300萬元扣
除額,剩下的100萬元才列入課稅, 稅率
20%。也就是淨賺400萬元,繳稅20萬元。
劉憶如表示,如果102年虧了100萬元,虧損
可以掛帳,留到下一年度有賺錢的時候再抵
扣。成本認定原則依原始取得成本,按「先
進先出法」認定。但今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
的上市櫃股票, 可依101年最後交易日收盤
價,或原始取得成本,兩者擇高認定。為鼓
勵長期持有,個人持有股票滿5年以上 ,半
數所得免稅。劉憶如表示,財政健全小組的
討論是財政部版的參考依據,但關於稅的議
題不可能100%共識。未來還需要行政院通過
,並於立法院完成所得稅法修正,才會公佈
施行。